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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劳教单位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08-05-03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会场
聚精会神
座谈讨论
1月14日,省局在合肥召开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动员会,标志着直劳教单位工人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按企业工人办法进行管理工作正式启动。局党委成员,各劳教所所长、政委,政治处主任和负责劳资工作的同志,以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局长吴建中、陈进,纪委书记桑莲花分别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副局长王锋宣读了《关于省直劳教单位工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安徽省省直劳教单位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与会同志就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杨绪提局长作了重要讲话,王颍辉政委作了会议总结。
杨绪提局长指出,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专题会议,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定不移推进省直劳教单位工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化工人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稳定协调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我省劳教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他强调,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措施;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工人参保的重大意义;要把握原则,抓住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实现整体参加养老保险。
王颍辉政委要求,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要依法坚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人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依靠政策、组织和发展,保证工人收入不降低,保持工人队伍的稳定;春节、两会将至,要全力确保场所秩序、民警职工队伍的“两个稳定”;各级领导、政工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执纪水平和办事效率,工作上做到“四个一点”,效能上做到“四个到位”,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陈军同志应邀到会讲解了新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局办公室文,法制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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