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该所发出通知,所属各单位在转入对照检查阶段前,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阶段性“回头看”活动,要求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民警教育要深入化。进一步加大对民警的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全面梳理本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联系实际,纠正执法的认识错误和偏差,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民警的法治意识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切实把维护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进一步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
二是科室与中队联系要制度化。实行机关科室联系点制度。所机关每个科室对应一个劳教中队进行工作联系,负责对所联系的中队进行工作指导,在民警执法执纪、规章制度的落实、各项工作开展等方面予以检查督促。实行“三个一”,即科室领导每月参加1次中队教情动态分析会;科室民警每月有1天时间参加中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科室每季度向劳教所提交1份该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机关科室所联系的中队出现“四防”事故的,取消联系科室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扣除“四防”安全奖。
三是执法监督要经常化。9月份,在全所范围内开展一次文明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认真检查劳教人员休息权和营养餐供应、劳教人员警戒具使用、禁闭管理以及其它奖惩工作。对劳教人员的奖惩工作做到奖励严谨、处罚慎重。对劳教人员的所有奖惩(除依法依规不宜公开的)均向劳教人员公示,并在劳教人员宿舍区或习艺区、劳教人员亲属会见室等处张贴公示内容,接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监督。
四是维护劳教人员合法权益要全面化。保证劳教人员每月4天完整的休息时间,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科学合理的生产组合、安全优美的生产环境、全面适度的劳动报酬、多管齐下的激励手段来调动劳教人员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各大中队营养餐只能由大伙房出售,价格实行听证。同时,加大对劳教人员的教育力度,切实把劳教人员的个别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对劳教人员思想工作的同时,要注重解决劳教人员的实际问题,对劳教人员提出的要求,要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加以正确的引导和解决。
五是落实规章制度要规范化。教育民警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的落实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管理制度是强制性的工作标准、工作规范,必须得到有效的落实和不折不扣的遵守,没有弹性空间,违反管理制度就是违规违纪。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区门卫的管理力度,严格制度,严明纪律。会见人员凭《会见单》进入劳教大、中队,其他非本单位人员及检查督查工作人员必须凭“贵宾证”或“来宾证”进入监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