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劳教局党委发出通知,从2007年1月份开始,全省劳教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由“回头看”和加强学习培训阶段转入清理思想和认真整改阶段。
通知要求,在此阶段,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是否注意克服和纠正官僚主义、对群众“冷横硬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是否筑牢树立依法治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劳教人员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是否按照司法部“六条禁令”和省司法厅“五条禁令”、“六不准”的要求,注意克服和纠正滥用职权、执法随意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认真搞好整改。对属于群众反映突出、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属于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属于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