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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节选)
发布时间:2008-05-1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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